| 略阳县酒类管理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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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31 09:04 文章来源:略阳县商贸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2006年度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2006年是全面履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第一年,我办在汉中市局酒管办和县商贸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职责,广泛宣传,以规范备案登记办理为中心,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的,切实加强对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全县酒类市场的繁荣稳定。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6年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继5月24日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县商贸办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做了汇报,积极争取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支持。6月1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相关部门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略阳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办公地点和办公人员,并草拟了“略阳县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县政府的名义印发全县贯彻执行。“意见”对加强我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和重点、方法步骤、违规责任等均做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县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操作性更强的政策依据。
2、理清思路,广泛开展宣传
我办在市酒管办的安排部署下,严格以商务部发布实施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为准则,广泛宣传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内容,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6月份,我办在城区各显眼处悬挂过街宣传横幅8幅,并在县有线电视台进行宣传。同时印发了《略阳县商贸办公室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告》1000余份,在全县范围内张贴,并送至乡镇及酒类经营者手中,这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
3、展开调研,获取一手资料
开展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动态,对全县酒类经营者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掌握了酒类流通行业的第一手资料。根据我县实际,我们按“先城区、后乡村,先抓批发、后抓零售”的思路,首先从城区着手,开展了对酒类经营者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和备案登记工作。在方法上,我们先与工商部门联系,并取得了酒类经营者基本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接着派出工作人员,逐户登记酒类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发放登记申请表,截止目前,已收到材料完整齐备的申请表151份,对城区242家酒类经营者建立了基本情况档案。
4、依法行政,规范办理登记
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办理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心之一,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的主要手段。为搞好登记办理工作,一是完善登记办理程序,对经营资质、申请资料、办理手续、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进行明文规定,并张榜公布、阳光操作;二是工作人员因人(店)制宜,分门别类,先后开展酒类批发商、酒类零售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登记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共完成办理批零兼营备案登记24户,酒类零售经营备案登记76户,酒店餐饮备案登记19户,娱乐场所备案登记4户,还有28户持有残疾证或下岗证的经营户递交了申请表,但还未办理登记;三是开展电话服务,凡是酒类经营户在备案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都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热情、诚恳地给予解答,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稽查,规范流通秩序
我办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先后多次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稽查酒类经营户206户,发出稽查通知150余次,主要对酒类批发商及零售商备案登记证的办理情况、经营行为和进货渠道进行了检查。尤其是“中秋”、“国庆”两节前后,我办加大了对县区内各大宾馆、超市等主要零售场所的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在两节能喝上放心酒。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耐心细致讲政策、明职责,力促经营户补办登记,规范经营。
二、2007年工作思路
对酒类经营实行登记备案制和溯源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做细致的工作。2007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酒类经营者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自觉性。
2、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严格实行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企业要及时整改,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和规范经营管理。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保证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健全酒类商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放心酒”工程。加快推进登记备案和溯源制的实施,力争2007年底,全县的登记备案及溯源制实施工作全面完成。
3、加强队伍建设和市场执法督察,建立高素质的稽查队伍,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开展相关部门参与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逐步规范全县的酒类市场管理。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广,点多、线长,由于今年工作刚起步,加之各方面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有:
1、实行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和经营溯源制,是酒类流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但绝不是管理工作的全部,大量的工作是对酒类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然而从目前市、县两级的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看,大都无经编办核准的机构名称、人员设置、具体职能等,属临时机构。这种机构设置状况同长期开展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量之间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为此需要报请市政府,通过市编委会将酒类管理的职责明确到政府的职能部门,或将各级酒管办明确为政府职能部门,切实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加强。
2、实施酒类流通管理的政策依据是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而“办法”作为一项国家的行业规定,尽管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它毕竟不能等同于法律,这就需要在具体工作中,多做政策宣传,多做思想动员工作,一味强调强制实施,就有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会引起行政诉讼。
3、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政出多门,易造成执法主体多元化和“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应探索建立酒类监管的部门联动和长效机制。
4、鉴于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大都还没有理顺,酒管办设在商务主管部门,工作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管理力度不够等现实状况,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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